
经科信息
您的位置: 浙江省侨商会 >> 经科信息
日前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》,自今年8月1日起,纳税人申报增值税、消费税时,应一并申报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。
整合申报后,办税流程得到优化,解决了申报不同步等问题。新申报表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,从而大幅减轻纳税人、缴费人填报负担,降低申报错误几率。(2021-07-19 央广网)
2026-03-11 15:51:45
2026-03-05 16:27:56
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(2026年版)》的通知
2026-02-28 16:52:18
2026-02-27 10:16:48
浙ICP备12026673号 版权所有Copyright ©2007-2017 浙江省侨商会 All Rights Reserved. ![]()